朗读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制度,根据《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局考核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台州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农业局
2016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试 行)
为加强我局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发挥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内容
平时考核对象是本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编外用工)。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阶段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临时交办任务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
二、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以个人工作记实、自我评价和领导考评相结合,实行分级考核、下考一级的办法。分级考核分为科级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下考一级为科级领导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平时考评,一般工作人员由处室站主要负责人负责平时考评。
按照市委要求,本局市委管理的领导成员、非领导成员,按照日考勤、周记实、月自查的方式建立平时考核制度,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平时抽查和督促工作落实。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开展,主要包括每日工作考勤、每周工作记实、每月工作自查、每季工作考评。平时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的分值确定考核结果。优秀在85分及以上、良好在70-84分、一般在60-69分、较差在60分以下(具体考核评议标准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本局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各处室站;各处室站再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位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及要求等,确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核。每位工作人员需在当年度开始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填写本人的当年度工作计划。
(二)每日工作考勤。每日工作实行考勤,主要考核执行上下班考勤情况,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实行分级抽查制度,分管领导适时抽查分管处室站负责人,各处室站负责人适时抽查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严格考勤制度,无故缺勤每次扣1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三)每周工作记实。工作记录以每周工作记实为具体形式,每周记载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最终形成每周工作记实。周记工作在下周一前完成,未完成者扣5分。
(四)每月工作自查。按照月工作任务,每月底根据每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自我查找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自查。自查工作在下月初2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完成者扣10分。分管领导和相关处站可以抽查工作日志、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检查并掌握工作人员的工作记录及表现等情况。
(五)每季工作考评。每季度末,根据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每季度末需进行分级考评,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站负责人、各处室站负责人对本处室站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审核每一季度的工作记实,根据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其他表现、出勤、工作态度和自评结果等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考评。季度考评工作在下季度初5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完成者,不能参加考评。
(六)考评结果公示。各处室站及时将季度考评结果在平时考核系统上公示。
(七)平时考核档案建立。局人事处应及时收集、汇总平时考核情况,建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档案。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季度考评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各处室站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35%,考核人数不足3人的,可按半年或全年累积计算。其他考评等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应不低于40%。平时考核计分经确认后,可按“4次平时考核的平均分×40%”计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的工作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优秀等次占50%及以上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 年度考核不得确定称职及以上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较差2次及以上,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直至诫勉谈话。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和完善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有利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优质服务。各处室站及工作人员要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规范操作。本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局平时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邀请驻局纪检组为监督,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工作。
(三)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平时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做到分级考核,注重实绩,科学评价,考核结果要公开透明。要逐步引入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的评价机制,探索创新服务对象评价方式。
附件:1、确定优秀人次对照表
2、台州市农业局平时考核标准参考表
附件1
确定优秀人次对照表
| 序号 | 考评人数总数 | 评优人次 | 评优方式 |
| 1 | 1 | 1 | 半年 |
| 2 | 2 | 3 | 年度 |
| 3 | 3 | 1 | 季度 |
| 4 | 4 | 3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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