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在推动社区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社区工作领军人才队伍,进一步发挥社区工作在服务社会建设大局、满足基层民生需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民发〔2012〕223号)和《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推荐活动的通知》(浙民办〔2015〕基38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台州市首批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推荐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是在全市社区工作领域层次较高且具有突出贡献的研究人才、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做好社区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工作,对统筹整合现有社区工作优质资源,建设引领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开展专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建设、增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争取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一支由50名左右成员组成的基层经验丰富、专业指导能力强、社会影响广泛、辐射作用大的市级社区工作智库,为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推荐对象
首批市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推荐的对象为在我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高校中从事社区工作研究,管理或服务工作并在业内做出突出成绩、取得突出成果、影响力较大的优秀人才。已经入选省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或省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不再参加本次推荐。
三、推荐条件
按照坚持标准、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备、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力大的优秀社区工作人才推荐出来。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事业,群众认可度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社区研究、管理或服务人才的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直接从事社区有关研究或工作5年以上,具备丰富的社区工作实务经验和能力,能创新性地处理社区管理、服务中的难点,具备组织实施有重要影响的社区服务项目或案例能力。
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优先推荐。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届期3年,实行进入退出、合理流动的动态使用机制。
四、遴选程序及要求
全市社区工作领军人才的遴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提出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在推荐和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经公示环节后,择优推荐3-6名上报,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二)递交推荐材料。各地民政局将统一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材料寄送到台州市民政局基政事务处,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
各地推荐的《市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推荐表》(要求各县(市、区)写明推荐人选产生、公示及决定的过程)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一式二份寄送。同时发送电子版(一个推荐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名为推荐人选姓名)至指定邮箱。
一、确定入选人员。市民政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确定初入围人选后,将集中组织一次社区相关主题的现场遴选活动,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公示后最终确定入选名单。遴选方法:采用笔试与面试两种方式,先集中进行笔试,后按照抽签顺序、分组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
评选结果确定后,由台州市民政局对入选的首批市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列入我市社区工作领军人才信息库。同时,启动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社区项目、导师制等系列活动,并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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