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农(林)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台州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根据上级有关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实际,特制订《台州市农业系统2017年普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农业系统2017年普法工作计划
2017年,我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机制,务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治农水平、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促进全市农业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广大管理相对人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诚实信用、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观念;促进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有序推进;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当利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干部学法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是建立局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市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制定详细计划并付诸实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度,全年副处以上干部在“台州网络学习城”——“普法园地”学习时间不少于10小时,正科干部不少于8小时。二是建立全体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利用“星期一学习夜”、“三农讲坛”等阵地,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法制人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对参加今年执法证审验未列入省厅培训的执法人员,进行1次集中培训。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种子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秩序、基本农田保护、动植物防疫、农机安全、农经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继续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继续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级宣讲骨干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继续编印好《农业普法动态》;结合春耕备耕、科技下乡、农业恳谈等活动送法下乡进村入户。
(三)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以“两区”内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法律意识。2017年组织一次农业法律进企入社宣讲师资培训会,再由各县(市、区)组织宣传培训。开展农业法律帮扶活动。强化农业执法监管、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农业信访处理等工作,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在涉法事务方面开展法律帮扶援助,有效提供法律指导服务,在帮扶中更好地进行法律宣传普及。
(四)加强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宣教工作,着力增强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的观念,促进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构建大普法格局。各地要结合绿剑系列行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小农资整规活动加强农资经营户的普法宣教工作,做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种子苗木检疫专项整治活动、有害生物防控等活动,做好《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平安农机建设和检审验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结合定点屠宰企业检查和打击私屠滥宰活动,做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普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广大涉农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通过学法活动,可以帮助我们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向行政相对人的普法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通过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做到机关干部学法与开展普法宣教工作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对广大群众的普法,要组织开展宣讲教育与其他形式相结合。要结合春耕服务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送法下乡。要结合农民培训,安排农业普法课程。要结合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与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律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利用农业信息网站和农村远程教育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科技专家的特长,结合实际,把比较单调的学法、普法过程做得形象、生动。要针对农民的特点,采取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录像、法制漫画等生动活泼、通俗形象、为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运用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例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寓农业普法于新闻事件,寓农业普法于典型案例,寓农业普法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化娱乐,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充分运用“农民信箱”免费短信平台,把常用的法律知识编成简明扼要短信,不定期发送给全市农民信箱用户,开展点对点服务。在农业公众微信、政务微博上设置农业普法栏目,定期推送有关农业法律解读,宣传普及法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级要积极争取建立农业普法投资保障制度,把农业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正常预算,为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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