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ZJSP12-2017-0003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交通局(委):
为推动供给侧改革,更好地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相关行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
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作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对促进行业发展、增加从业者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推动供给侧改革,更好地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相关行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 远洋渔业 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要求,从2015年起,对我省农村客运(包括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下同)、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的要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调整资金使用方式为手段,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调整原则及主要内容
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原则:市县负责、平稳推进,总量不变、结构优化,分类管理、保障重点,公开公正、加强考核。
(一)市县负责,平稳推进。本次政策调整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是政策调整的首要目标和基本出发点。市县政府是政策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把握好政策调整节奏,确保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改革平稳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量不变,结构优化。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油价补贴进行结构优化。政策调整后,油价补贴资金分为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和退坡资金三部分。费改税补助资金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市县;涨价补助资金以2014年为基数,2015-2019年分别减少15%、30%、40%、50%、60%逐年调整清算后核定市县;退坡资金与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考核结果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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