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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市、区)农(林)业局,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现将《2017年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2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风险监测方案

  一、监测区域

  全市9个县(市、区)所辖的农产品种养殖基地。

  二、监测品种和数量

  全年市级共计划抽检870批次。其中:蔬菜321批次,水果299批次,茶叶50批次,畜禽类产品200批次。

  蔬菜抽检品种:西兰花和茭白以专项检测为主,其他以茄果类(番茄、辣椒、茄子)、瓜类(黄瓜、苦瓜、西葫芦)、甘蓝类(包心菜、青花菜)、白菜类(大白菜、普通白菜、菜心)、绿叶菜类(生菜、蕹菜、芹菜、韭菜)、豆类(菜豆、豇豆)等为主,原则上不超出上述范围的蔬菜。

  水果抽检品种:柑桔、杨梅、葡萄、草莓专项检测为主,兼顾西瓜、梨、桃、枇杷、果蔗、火龙果等。

  茶叶抽检春茶为主,兼顾秋茶。

  畜禽类产品检测猪(牛、羊)肉、猪肝、禽肉、禽蛋、生鲜乳、蜂蜜等。

  在各县(市、区)抽检品种和数量见附表。

  三、抽样要求

  蔬菜和水果采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茶叶采样按《茶 取样》(GB/T 8302-2013)执行;生鲜乳采样按《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和生鲜乳抽样方法》执行;猪肉、猪肝和猪尿采样按《猪肉、猪肝、猪尿采样方法》(NY/T 763-2004)执行;其他畜禽产品采样按《无公害食品产品采样规范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执行。

  抽样由各承检机构负责,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协助开展生产基地和屠宰场采样。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要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消费及管理水平。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两区”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内抽样。原则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全年至少抽检一次,每个生产主体每年抽样不得超过2批次。样品分两份,一份做检测样,一份留做复检样。其中检测样由承检机构负责检测,复检样由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保存。

  抽样过程中,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生产主体,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

  四、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及原则

  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的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及原则参照浙农质发〔2017〕1有关规定执行。

  五、检测单位

  蔬菜、水果、茶检测由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畜禽产品检测由农业部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

  六、结果报送

  各承检单位要认真分析检测结果,结合生产基地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措施,形成风险监测分析报告,并同检验结果数据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按照抽检时段,及时报台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监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林)业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积极配合检测机构认真抽样,合理安排抽样地点,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科学性,对辖区内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优先进行抽检,保障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省农业厅各项抽检任务,并根据各地实际,自行安排完成每个县(市、区)200批次以上定量检测,其中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不少于400批次、创建国家农产品安全县的不少于600批次;每个涉农乡镇完成300批次以上定性检测任务(海岛县的乡镇检测不少于100批次),基本实现年度监测覆盖所辖区域内每个生产主体。各县(市、区)农(林)业局请抓紧制定当地2017年农产品检测计划,并于2月底前将电子稿和纸质文件寄至台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监处。

  各地要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库,每次抽样结束,要及时整理、登记监测数据明细表,并上报台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监处。

  (二)经检测单位确认的不合格样品,各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及时跟进调查处理(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承检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农产品上市季节,适时联系各县(市、区)农业局抽样送检。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信息,及时报台州市农业局质监处。

  (四)对于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五)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建立完善抽样、检测、会商、通报、查处、督办等制度,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每季度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会商会,提升风险研判和预警能力,更好的服务指导生产,并将每季度分析会商结果报市局。根据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及时跟进查处,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红黑名单”等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与产业发展衔接机制;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移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嫌犯罪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台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附件

台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单位:批次

(市、区)

定量

合计

蔬菜、水果、茶叶

畜禽类产品

西兰花

茭白

其他蔬菜

茶叶

草莓

杨梅

葡萄

柑桔

其他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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