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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质量强农“八大行动”计划责任分解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市、区)农(林)业局,局各单位:

  根据全省质量强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现将《全市质量强农八大行动计划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迅速制定质量强农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将质量强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报。局有关单位要根据责任分解抓好工作指导和落实,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于623日、1223日前报送质量强农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联系人:市局质监处张之最,电话:0576-88595020

台州市农业局     

20175月15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质量强农“八大行动”计划责任分解

  一、安全规定大宣传行动

  深入开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活动。根据浙农质发〔2017〕7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局办公室牵头,局政法处、农经站、产业处、市畜牧兽医局、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屠宰所等参与)

  二、规模主体大调查行动

  制定大调查工作方案,全面摸排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名称、类型、地址、联系人、主要农产品生产规模及认证情况、地理定位等情况,核查调查数据,及时汇总、统计。实行实名登记,建立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数据库,实行主体信息化管理。5月底前,完成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数据的核实入网。(责任单位:局质监处、农业信息中心牵头,产业处、农经站、市畜牧兽医局、经作总站、农技总站等参与)

  三、合格证管理大推行行动

  根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合格证管理制度,开展合格证使用业务培训,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培训全覆盖。将合格证管理与规模主体项目扶持、品牌认定等挂钩。(责任单位:局质监处牵头,局计财处、科教处、产业处、农经总站、市畜牧兽医局、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经济作物总站、农技总站、绿办等参与)

  四、产品质量大抽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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