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台州市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消安委〔2017〕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坚决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列入行业监管的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全部交通运输企业以及所有的生产经营建设领域和作业环节、场所、交通运输工具。
三、排查整治内容
以收费站、服务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或明火集中的厨房是否分隔到位;生产储存经营功能与人员住宿区域是否完全分隔;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采用易燃材料装修;管道井是否封堵到位或堆放杂物;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采用易燃材料;物业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员工岗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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