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部门:
为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台州湾集聚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领导小组调整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台州湾集聚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协调小组。
一、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主任黄继满
副组长: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金永定
成 员:台州湾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经发局、建设局、社发局、海洋与政策处理处、市规划局集聚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集聚区分局、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市市场监管局集聚区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聚区分局、市十一塘水闸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台州湾集聚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整改领导小组下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台州湾集聚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负责汇总分析整改工作相关情况,研究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整改协调小组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协调督促具体整改工作。
(一)整改督导组。负责牵头筹划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负责协调调度其他各组工作。
(二)履职监察组。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具体案卷,负责督促协调各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按要求报送调查处理情况;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各部门调查处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宣传报道组。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督察整改情况、报送宣传报道及信息公开等情况;负责做好舆论监控分析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整改协调小组在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工作职责,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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