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8年1月24日,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了《关于界定和激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18〕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和《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明确要求,要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充分运用信用激励手段,让守信者受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提出,要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统一标准。
目前,各部门建立的信用黑名单制度较多,而红名单制度相对比较少。发改委发布的33个联合奖惩备忘录中,失信惩戒备忘录有29个,诚信激励备忘录仅有4个,通过规章规范性文件方式确立的红名单制度也只有几个。为全面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选择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率先建立信用红名单制度,是考虑到该领域的信用管理工作开展较早,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三年来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信用管理工作基础比较扎实。2017年,交通运输部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同时组织开展了信用红名单制度及各部门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的制定工作,以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典型守信企业界定为基础,通过建立交通运输各领域的业务协同以及交通运输部门与其他各部门的联合激励,合力健全褒扬诚信行为机制。
《通知》建立了交通运输行业第一个信用“红名单”制度,它的出台也是形成鼓励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让守信者路路畅通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水平,构建交通运输信用奖惩大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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