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台州市绿色交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台交〔2016〕126号)和《2017年绿色交通绩效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表》(台交〔2017〕100号)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度绿色交通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
三、考核方式
以各地各单位自评、市局组织联评、重点单位现场考核抽查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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