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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JC02-2018-0007
台发改收费〔2018〕102号
台州市发改委 台州市卫计委 关于仙居县人民医院老院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仙居县人民医院老院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仙发改价格〔2017〕214号)悉。仙居县人民医院为改善住院条件,对老院区普通病房进行改造装修及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以及综合平衡”的原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仙居县人民医院老院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母婴同室病房在同类普通病房的基础上加10元/床.日(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传染病房、烧伤病房按同类病房加收5元/床.日,使用气垫床加收5元/床.日。走廊加床床位费标准为15元/床.日(含空调费);临时病房床位费标准为25元/床.日。
三、床位费计算以日为单位,一律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即入院当日计算床位费,出院当日不计算床位费。各类床位费不能同日加收。
四、普通病房的基本配置包括空调、呼叫系统、中心吸氧、吸引系统,病床、床头柜、移动餐桌、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员服、热水瓶、废品袋(或篓)等。
五、除收取规定的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
六、病房使用空调时可加收空调费,中央空调收费标准为单人房20元/床.日,双人房10元/床.日,三人及以上7元/床.日;使用空调时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七、为满足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医院可按不高于核定床位数10%的总量开设特需病房,特需病房的价格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特需病房的具体内容和条件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有关规定执行。特需病房应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房号、病区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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