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运管局、交通工程质监站: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关键之年,做好法制工作至关重要。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按照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顺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需要,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着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
(一)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积极配合做好《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立法工作,认真组织对相关条例草案的研讨活动,积极反馈基层呼声和建议。加强行业地方立法工作,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立法研究,配合做好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立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局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
(二)有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咨询评估。(牵头单位:局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
(三)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决策流程,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对存量政策开展有序清理,着力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制度建设质量。(牵头单位:局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
二、着力推进交通运输“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继续积极配合做好企业和群众关注高的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合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八统一”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处、局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
(二)全面实施交通运输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路路通”计划。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实施交通运输“最多跑一次”改革“路路通”计划,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领域改革。按照“巩固、完善、提升、扩面”要求,着力破解数据共享难题,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系统从“能用”到“好用”的转变,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网上办理全覆盖、全程帮办全覆盖、公共支付全覆盖、电子档案和电子签章全覆盖。(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
(三)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快数据资源归集共享,提高数据完整性、准确性,配合完成全省高频事项系统对接,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数据挖掘和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局办公室)
(四)积极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上下联系紧密的优势,加快“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系统改造对接,加快业务办理通过“一窗平台”受理,加快全行业“电子证照”应用。全面简化办事材料,重点推进个人办事事项“一证通办”,加快年检年审类等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事项网上办理、全市通办,加快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配合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与各业务系统对接工作。(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局办公室)
三、着力提升行业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时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录入,按要求开展行业随机抽查,并及时将检查计划和结果予以公告。(牵头单位:局政法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交通质监站、局办公室、局运管处、局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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