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系统监管体系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根据《台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浙交〔2018〕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交通运输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落实,深入实施交通强市工程,加快交通高质量发展,奋力挤身全省第二方陈前列,必须有效加强交通系统资金监管,增强内部审计的严肃性、权威性、专业性和针对性、有效性,确保交通资金合法、合规和安全有效使用,规范管理。加强交通运输内部审计监督,既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强化内部监管,规范交通资金管理,预防和控制各类违规问题发生,建立健全良性快速纠错和预警机制的内在要求,也是交通系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改进和自我提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单位一定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政治和行业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分工,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及原则
(一)主要目标
1. 从源头上规范交通运输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构建五年轮审必审工作机制和市、县分工协作机制,全面落实对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及交通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2. 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落实内部审计任务,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3. 严肃审计整改,提升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服务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交通运输内部审计工作,并依法对局属单位实施审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
2. 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按照“交通资金运用到哪里、内部审计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进行全面审计,落实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任务;同时要紧紧抓住关键问题,突出对本行业、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以及对重点部门、重要事项和重大资金的审计,从精准审计上下功夫。
3. 统筹结合,提高成效。注重把加强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有效结合起来;把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把提高审计质量与强化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有效运用结合起来,一审多果,审计结果可供多方面使用,有效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三、加强交通运输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及内容
(一)构建五年轮审制,全面落实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
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三公经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方式的综合运用,滚动实施五年轮审必审工作机制,确保各单位每五年轮审一次,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和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各单位应从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出发,制定相应的每五年轮审一次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
1. 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以检查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加强对所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财务收支情况,重要经济业务控制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和履职尽责情况。在确保“一把手”离任审计覆盖面达到l00%基础上,要有效扩大审计覆盖面,积极开展任中审计,逐步建立“任内审一次,离任必审”制,形成对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进行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 加强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审计。要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积极开展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对预算执行进行事中审计,重点要突出审计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对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对预算执行进行事后审计,重点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预算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同时,要将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起来,以检查财务收支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不断拓展和深化财务收支审计功能,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通过下达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方式,分年度确定对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为避免重复审计,对已列入国家审计计划的单位,原则上可不再重复审计。
3. 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要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支出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巩固拓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支出有无超预算、超标准列支;有无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有无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出国时间和出国费用有无超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以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厉行节约、构筑惩防体系方面的监督保障功能,有效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支出行为。
各单位可以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审计安排对“三公经费”的审计,也可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每年抽查一定比例的单位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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