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处室:
《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提高集体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充分发挥民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和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既保证领导班子的高效运转,又保证实行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
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确保决策符合实际。
(三)规范程序原则
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由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和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决策
1. 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工作规划及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
2. 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的重要事项;
3. 年度部门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4. 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5. 重大项目评估;
6. 重大事故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 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等重大问题;
8. 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9. 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局管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奖惩;
2. 研究决定本级党组织、工会等组织换届选举推荐人选名单;
3. 推荐上报厅(局)级及以上的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综合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 由单位推荐的市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
5.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人员招聘和调动等事项;
6. 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 每年度列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
2. 单项工程施工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建筑装修工程项目;
3. 本单位举办、承办的重大活动;
4. 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 农村公路建设、绿色交通资金补助安排情况;
2. 单项支出数额在10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决策程序
(一)酝酿决策
1. 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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