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局党委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紧急重大事项,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台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要内容
(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需向局党委请示、报告的内容:
1. 重大突发事件
我市范围内发生的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亟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影响或可能影响交通运输行业正常运营的灾害事件,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及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生化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乘客等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负面网络舆情、信访及其他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发事件。
2. 重大事项
(1)重要工作。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局党委各种重要会议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部门、领导及局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要工作部署及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各种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举办情况。
(2)“三重一大”事项。包括相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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