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依法行政,有效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根据《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细则》(台交〔2019〕36号)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有关事项如下:
一、监督方式
通过综合监管、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具体采用组织案卷评查、网上实时检查、交叉检查、组织人员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市局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执法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局也应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二、重点监督内容
(一)行政执法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职责,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及时更正公开不准确的信息,加强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等机制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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