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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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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发〔2018〕150号

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

《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台州市卫生计生委《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 年 11月 8 日

台州市卫生计生委

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事业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决定》等要求,全面深化“清廉卫计”和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紧紧围绕清廉台州建设的战略目标,推动“健康台州”“清廉卫计”建设再深化,推动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把全市各级医院的中心工作与清廉医院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努力打造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医院。

二、主要目标

到2022 年,全市各医院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清廉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医德医风建设体系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犯罪案件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党员干部执行纪律规矩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正气更加充盈,党风院风医风更加纯净,全行业全系统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到2035 年,基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清廉医院建设各项长效制度成熟定型,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根本治理,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有序,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医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筑牢稳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医院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医院建设全面建成。

三、重点任务

(一)净化政治生态,打造清廉医院

1.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发挥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医院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打造“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品德合格、作用合格”的有力领导团队。

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打造“功能突出、治理有效、服务有力、联系群众”的坚强党支部。

2.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党组织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集体决策的规则程序。

认真落实单位党的组织在研究讨论本单位重大问题的机制,健全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与行政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和规则,明确党组织在本单位治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总支、支部)会集体研究讨论做出决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或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等形式代替党委(总支、支部)会议。

3.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医院党组织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加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使每个党员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医院党组织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所属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 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工作。做好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医院党组织要遵照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讨论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人选。完善医院党组织负责人选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推动巡察与选人用人检查深度融合,健全事前报告审核、事中严格把关、事后评议检查、违规追溯问责的监督链。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和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持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并举,推动形成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鞭策后进者的鲜明导向。

5.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完善科学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按照《关于建立台州市医师、药师诚信执业信用档案(试行)的通知》(台卫发〔2018〕100号)要求落实诚信执业信用档案管理,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个人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切实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半年一次的廉情分析制度,及时做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处置。

(二)强化责任落实,打造清廉医院

1. 强调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负总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与深化医改、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责任分解、督查、考核。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范围内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和履行责任。

全市各医院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医院纪检监察、纠风工作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及内设机构党支部纪检构架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设立纪检监察室、纠风工作室,并选优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纠风干部,其他医院也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纪检监察、纠风工作;医院内设党支部均要选优配强纪检委员。各医院党组织要明确内设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职责、方式、机制和保障,确保监督执纪无死角、无障碍、零容忍。进一步完善清廉医院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医院党组织每年至少对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开展 1 次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2. 压实监督责任。医院纪检监察机构要抓好清廉医院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把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既是医疗专家又是管理岗位干部的双重身份人员,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注重监管监督,打造清廉医院

1. 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组织和民主监督制度,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修订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2. 完善综合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医院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3. 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督查督办制度,从调查研究、召开会议、举办庆典论坛活动、印发文件、办公用房、津补贴或福利发放、工会费党费管理使用、职工疗休养等具体工作入手,整合业务督查、党风行风督查、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媒体监督的力量,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4.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要紧盯医疗保险、医药购销、建设项目、科研学术、医院“三产”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并落实涉事公司、代表黑名单制度,落实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措施。加强对诈骗、套取医保资金行为监管,药品、耗材、大宗物资(服务)采购使用监管;强化医药代表备案监管,建立药品、耗材、设备代理商来访登记和管理制度,实行定点统一接待,严禁代理商到诊室药房推销产品;要强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对重大采购工作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要强化学术交流、科研项目和学会协会运行的管理,把好廉洁关、质量关;要强化医院“三产”的运行监管等。

5. 强化关键少数监管。紧盯“关键少数”,抓好重点岗位管理,明确重点岗位范围、轮岗期限、廉洁教育、利益冲突排查、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等具体要求,对设备、药剂、总务、工程项目以及其它高廉政风险领域的分管领导和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位,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重点岗位监管的可操作性,降低岗位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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