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农合联:
为规范浙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标识使用,现将《浙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标识使用规范》《浙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农合联执委会组织会员单位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积极推广,规范使用浙江农合联标识,树立浙江农合联的良好形象,把浙江农合联打造成家喻户晓、闻名遐迩的为农服务好品牌。标识文件可前往省社网站“专题专栏”栏目下载。
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18年12月 25日
浙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浙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浙江农合联)品牌形象建设,规范浙江农合联标识使用、制作和管理,增强农合联会员和干部职工的农合联意识,提升浙江农合联的整体形象,扩大浙江农合联的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农合联标识是浙江农合联的象征和标志,经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省农合联)成立之日起发布并启用。
第三条 浙江农合联标识的整体形象是浙江大地上茁壮成长的三叶草,底部以“Z”为造型的大地代表浙江农合联的行政区域属性和伸向远方的发展道路,下方“浙江农合联”“ZJ COOP”是浙江农合联的中文和英文简称。
第四条 浙江农合联标识的著作权属于省农合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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