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15〕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2~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献血法》、《护士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献血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献血法》实施以来地方建章立制的情况。
2.地方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相关部门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新闻媒介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无偿献血制度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开展血液安全管理、监督执法等情况。
3.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参与、推动献血工作情况。
4.血站建设与依法执业情况,人员配置和设备设施能否与当地医疗发展需求相适应,无偿献血能否满足当地临床用血需求,核酸检测开展情况,献血者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
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情况。
6.落实《献血法》及开展献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7.进一步落实《献血法》以及改进献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护士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护士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地方建章立制的情况。
2.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围绕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出台相关文件情况;在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以及保障护士合理待遇方面采取的相关具体措施;开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和监督执法情况;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情况。
3.医疗机构落实《护士条例》情况。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是否依法配备护士数量,并符合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实现护士同工同酬;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护士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和在职培训等方面的权益;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4.落实《护士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以来地方建章立制的情况。
2.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管理、监督执法有关情况。
3.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情况。
4.医疗机构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情况。主要包括:诊疗科目登记情况;所需设备、设施配备情况;组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情况;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建立运行情况;器官分配管理情况;相关数据管理情况等。
5.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开展器官移植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6.进一步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提高器官移植工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象及范围
(一)市、县二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和红十字会。
(二)在《献血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要将辖区内所有血站及二级以上用血医疗机构纳入检查范围。
(三)在《护士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要将10%以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检查范围。
(四)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要将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纳入检查范围。
三、工作部署及要求
(一)部署阶段(2月)。各地要制订本辖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自查阶段(3-5月)。各地要按照监督检查内容落实责任部门进行自查,逐级上报自查报告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各地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并通报相关部门。市卫生政部门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抽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6月)。各地医政科负责《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相关数据填报,献血办公室负责《献血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填报,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1-3)报送至相关联系人。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1.《献血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献血办:陶灵华,电话:88537157, 15057612828,邮箱:tzfy8157@163.com;
2.《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医政处:方仁杰,电话:88536395,邮箱:tzsyzcxx@163.com。
附件:1.《献血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台州市卫生局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
《献血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统计时间:
主要制度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地方立法 | 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是否出台地方性法规:是( ),否( ) 是否出台政府规章:是( ),否( ) 是否出台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是( ),否( )如出台,请附文件名称、编号和发布单位、时间 |
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工作 | 组织领导与办事机构 | 是否成立献血或血液管理协调领导机构/组织:是( ),否( ) 是否成立献血或血液管理办事机构:是( ),否( ) 是否拨付财政专项经费用于血液管理:是( ),否( );若是,2014年经费 万元,能否满足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是( ),否( ) |
工作目标与考核 | 是否将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是( ),否( ) 是否将无偿献血或者血液管理工作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是( ),否( ) | |
宣传动员与奖励 | 政府是否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是( ),否( ) 当地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是否收费:是( ),否( );若是,2014年用于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费用总额为 万元。 红十字会是否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是( ),否( ) 新闻媒体是否参与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是( ),否( ) 如有,请另附材料报告2014年政府广泛宣传无偿献血措施、红十字会依法参与动员无偿献血措施及媒体参与无偿献血公益宣传情况。 2014年 单位和 个人因积极献血或做出突出成绩得到政府和红十字会的奖励/表彰。 | |
血站建设、运行与管理 | 血站建设与发展 | 是否将血站建设纳入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 ),否( ) 是否制定血站设置规划:是( ),否( ) 辖区共有血站 个,其中基础设施能够满足无偿献血及业务需求的血站 个,未能满足业务需求的 个,房屋使用面积缺口 平方米,采购设备资金缺口 万元。 2014年获得财政拨款数额 万元,血站上缴财政部数额 万元。 采供血机构共有职工 人,其中编制内职工 人。 采取何种收入分配制度 ,能否调动员工积极性:是( ),否( ),如未能调动员工积极性,统计2014年离职人数为 人,简要描述收入分配制度。 采血点总数量 个,其中设置在人流集中地区 个。 |
血站许可 | 是否制定血站许可制度或规范:是( ),否( );是否开展血站技术审查制度:是( ),否( ) 近3年共开展血站技术审查 户次,其中: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技术审查 户次,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技术审查 户次,技术审查不合格 户次(注:近3年指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下同)。 | |
血液安全 | 2015年辖区共规划设置核酸检测点 个,2015年第1季度核酸检测量 人份,其中集中化核酸检测 人份,设备、试剂招标、采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 ),否( )。 是否建立了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体系:是( ),否( )。 | |
血液采集与供应 | 献血管理情况 | 辖区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中: 100%自愿无偿献血的 个;保留政府指令性计划献血的 个; 开展互助献血的 个;收取临床用血互助金的 个。 |
依法执业与临床 用血管理 | 血站依法执业情况 | 本次监督检查中:检查血站 个; 抽查血站工作人员 人,不符合资质要求 人; 抽查血液 袋,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 袋;抽查血液储存、转运设备设施 台次,不符合要求的 台次; 抽查献血者档案 份,存在问题的有 份;其中:献血者体检 份,存在问题的有 份;血液检测 份,存在问题的 份; |
临床用血管理情况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否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是( ),否( ); 当地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的:是( ),否( ); 定期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的:是( ),否( ); 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的:是( ),否( ); 对本行政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和不合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排名的:是( ),否( ); 将排名情况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公布的:是( ),否( )。 | |
本次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三级医院 个,其中:设置输血科的 个,开展互助献血的 个,制定年度临床用血计划的 个,积极宣传推行按成分输血的 个,输血科业务收入或用血量与分配制度挂钩的 个,开展应急采血的 个,发现血液来源存在问题的 个,未经批准向其他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 个,违规开展脐带血采集或保存业务的 个。 本次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二级医院 个,其中:设置独立血库(输血科)的 个,开展互助献血的 个,制定年度临床用血计划的 个,积极宣传推行按成分输血的 个,输血科业务收入或用血量与分配制度挂钩的 个,开展应急采血的 个,发现血液来源存在问题的 个,未经批准向其他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 个,违规开展脐带血采集或保存业务的 个。 | ||
血液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刑事案件 | 近3年查处非法组织卖血罪案件 件,查处非法采供血罪案件 件。 |
行政处罚案件 | 近3年共查处血液违法案件 件,其中:警告 件;罚没款 元;注销 《血站执业许可证》 件;行政处分 人;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件。 其中: 个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非法采集血液案件 件,没收违法所得 元,罚款 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087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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