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
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改善公路行车安全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764号)、《关于对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评估的补充通知》(交公便字〔2018〕31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公路设施安全排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浙交〔2018〕2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公路设施安全排查、评估和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公路安全风险意识
党的十九大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服务人民安全出行为宗旨,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需求,深入分析并着力解决影响安全出行的“卡脖子”问题,努力促进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水平的稳步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安全出行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立即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在已开展的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和2015年国务院部署启动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础上,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公路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要进一步吸收公路安保工程、安防工程、桥隧运行安全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等治理经验和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摸清公路安全风险底数,建立基础台帐。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路桥梁防护设施。以跨越公路、铁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通航河流、通航客运班线、旅游公路等路线上的公路桥梁,以及发生过车辆坠桥事故的桥梁为重点排查对象。对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以下简称《通用规范》)、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以下简称《安全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南,全面排查公路桥梁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对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填报附件1。
(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按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以下简称《路线规范》)和《安全规范》、《技术指南》等,排查连续长陡下坡的位置、线形指标、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和交通特性情况,汇总辖区内数量清单;对大货车或“两客一危”车辆比例高、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路段以及连续长陡下坡连接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平立交口等路段,要重点排查,对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填报附件2。
(三)收费站。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收费公路拥堵收费站位置、设施设置、交通流量、运营管理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基础清单。
三、科学评估,分类处治,有效降低公路安全风险
(一)公路桥梁防护设施。根据《通用规范》、《安全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桥梁实际状况,综合考虑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和防护标准等进行评估,科学合理制定防护设施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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