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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改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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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发〔2019〕27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改善

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45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9〕21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十大项目工作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9〕2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单位落实工作,特制定《2019年改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3日


2019年改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

一、基层看病更放心

(一)工作内容

县级示范医院持续深入深化完善2018年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十大举措,将十大改革举措延伸到其它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在预约挂号、检查检验、提升医疗服务和急救能力、智慧结算等方面落实改革举措。

(二)基本要求

1.所有县级医院按照《2018年改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浙卫发〔2018〕23号)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扎实落实十大项目。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50%以上县级医院完成,12月底前,所有县级医院完成。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下同)预约诊疗服务,医共体成员单位门诊号源统一纳入医共体牵头医院号源池,具备诊间预约上级医院号源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号源接入浙江健康导航平台。开展B超、CT、胃肠镜检查等检查项目的,能实现分时段预约并精确到半小时以内。检查检验报告实现电子化,并具备网上查询、移动推送或短信提醒功能。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至少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12月底前,至少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常态化开展夜间门急诊医疗服务,提供慢病长处方配药服务,开设中医药医疗服务的机构要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到家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住院服务,开设老年病、慢性病病床,提供便捷的出入院一站式服务。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提供规定病种慢性病长处方;开设中医药相关业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到家服务;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开展夜间门急诊服务。12月底前,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开展夜间门急诊服务;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住院服务,并能开展小手术。

4.健全区域急救网络体系,加快“120”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市区及各县(市)均建有“120”信息化系统,对辖区内“120”急救统一指挥调度。科学设置急救站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危急重症疾病识别能力,畅通病人转运通道,提升急救效率。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结合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和县域医共体布局,完善区域内急救站点设置,建立区域性工作联系网络,实现120急救信息系统和医院急诊室实时联通,急救平均出车时间不超过3分钟,设区市主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小于15分钟,县域主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小于10分钟。9月底前新增急救站点15个,新增“120”救护车20辆。

5.普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智慧结算,利用自助服务设施、诊间结算手段、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自助结算、诊间结算、移动终端医疗费用结算。优化门诊服务,提供轮椅租借、自助血压测量、政策咨询等便民惠民服务。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至少70%县级医院、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智慧结算,12月底前,所有县级医院、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智慧结算。

2019年6月底前,至少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便民惠民服务项目。12月底前,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二、疫苗接种更透明

(一)工作内容

集成建设疫苗和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全程可追溯、透明化,开展预约接种、便捷支付、AEFI主动监测报告等服务。

(二)基本要求

建成疫苗和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疫苗管理、接种信息登记的智能化,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从采购、储存、运输和使用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推进网上预约接种服务,提供包括家长接种信息查询、预约,AEFI主动监测报告等功能在内的移动端应用服务。

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前,部分市县试点运行,8月底前,全市试运行。9月底前全市全面推行免疫接种预约服务,12月底前,实现全市接种点全覆盖。

三、检查检验更省心

(一)工作内容

以“云影像”“云胶片”等项目为重点,推动市域检查检验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推广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应用,减少纸质及胶片介质的打印与携带缩短患者等待时间,减少患者医疗费用的支出

(二)基本要求

1.打造全市区域检查检验共享平台,推进区域HIS、区域检验、区域PACS等集约化应用建设,实现检查检验数据的共享调阅。

完成时间:12月底前,建成全市区域检查检验共享平台,同步推进“云胶片”“云影像”的推广应用。

2.为患者提供手机端及PC端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通道(检查检验结果接入浙江健康导航平台),不断增加电子化推送的检查检验项目,且提供原始图像和诊断结果。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所有县级医院完成。

四、刷脸就医更便捷

(一)工作内容

推广“刷脸”认证等新技术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应用,为广大患者尤其老年患者提供更便捷的就诊服务,努力打造“刷脸”就医服务新体系,不断提高实名制就诊率。

(二)基本要求

构建患者身份认证体系,推广医疗卫生机构“刷脸”技术应用,在挂号、就诊等环节应用刷脸技术,为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就医提供便利。

完成时间:2019年5月底前,市级医院实现“刷脸”就医服务。10月底前,县级以上医院实现“刷脸”就医服务。

五、费用结算医后付

(一)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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