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管局属各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厅党组《关于推进清廉交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决定》,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清廉交通建设的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坚持严责任、严管理、严监督、严执纪、严问责“五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促进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交通运输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锻造忠诚担当干净的交通铁军,全力打造交通强市,为台州“两个高水平”建设和现代化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 主要目标。到2022年,局管局属各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从严治党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党风政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党内正气持续上升,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到2035年,清廉交通建设的各项机制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清廉文化入脑入心,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交通全面建成。
二、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
3.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和浙江打造交通强国示范区的目标为引领,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线,按照市委现代化湾区建设要求,全力打造交通强市,将台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更具竞争优势的物流枢纽城市、国家级现代化公交都市和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交通品质城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党委政府及省厅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4.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尤其要结合交通实际,加大“八八战略”学习的力度、深度,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并以此推动工作、指导工作,助力台州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5.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全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会精神,完善党委主抓直管机制,并通过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以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形式推进主体责任落地。进一步宣贯党内法规制度,完善和加强党对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奖惩、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形成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结合清廉交通建设目标,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逐年完善,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交通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分析研判、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并针对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行政执法以及出租车、驾培、客货运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和舆情监控,做好正面引导,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各级党委书记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6.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定期上党课,并自觉接受普通党员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及时督查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每季度全面检查各党支部活动记录,抽查党员学习笔记,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实名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规范交通权力运行
7. 深化交通“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数字交通”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变革,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信息流,构建一体联动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通过流程再造和协同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和“办得快”“办得好”纵深发展,争当领跑者。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陈旧模式,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合并权力事项,大幅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理层级、缩减操作环节,加快体制重构和职能转变。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道路客货运输、交通工程建设、汽车驾培、车辆维修等领域全面实现市场化运作,交通主管部门不参与、不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围绕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在交通行政审批、绿色交通、公众服务、危化品运输管理、政务办公等领域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发台州交通行政审批“移动办”系统,对接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实现全覆盖,使群众和企业在手机端即可发起办事申请,通过信用审核后和线上审批后直接领取数字化证件,部分事项引入无人自动审批,降低廉政风险。打通交通行政审批系统与钉钉办公系统“壁垒”,推动群众“掌上办事”向工作人员“掌上审批”“掌上办公”延伸。
8. 规范交通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资金管理体系和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预算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制度,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改变重预算轻绩效的管理观念,注重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及交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大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财务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在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违规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局属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交通专项资金分配、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确保内部财务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使用。突出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内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纠错防弊作用。
9. 强化交通建设工程监管。科学编制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谋划铁路、公路、水路、机场等中长期重大项目,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的互联互通,高标准建成安全可靠、高效便捷、绿色智慧、开放融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对公路项目线位的规划控制,从全市全局出发,科学确定线位走向。加强对县(市、区)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行业指导,严厉打击交通建设工程转(分)包、设备租赁、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减少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按照《台州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施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开展建设市场专项督查,全面检查建设程序、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合同履约、从业行为、保证金清理等内容,维护交通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做好督导帮扶工作,依托“百日攻坚”“立功竞赛”等抓手,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推动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台州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台州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指导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推行工程全寿命建设和养护理念,探索运用信息化管控方式,努力实现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重大项目远程视频动态监管全覆盖,并组建市县联合监督小组,建立属地项目“盯防表”,开展“双联双进”活动,持续推进品质工程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聘请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对交通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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