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关于做好国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保障国庆期间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确保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住,强化使命担当
今年国庆安保任务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要求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站在“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高度,紧密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担负起“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政治责任和工作担当,紧紧围绕实现“五个严防、四个确保”的目标,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斗争精神,把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在前。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攻坚战。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一)加强路面安全监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密巡查检查频次,保持公路路况良好,高速公路路面巡查每天不少于4次,对影响安全的坑洞等病害要立即处置,并及时清理路面抛洒物等。养护大中修项目原则上要停止施工作业,尚未完工的大中修工程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24小时值守,保证标志标牌完善清晰,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加强隧道安全监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隧道的巡查检查,特别是要加强猫狸岭隧道、黄土岭隧道、大溪岭隧道等特长隧道(单洞长度超过3000米)、长隧道(单洞长度为1000米至3000米)等的巡查和安全监管,特长隧道巡查每天不少于4次,长隧道每天不少于2次。重点巡查隧道消防、安全、通风、照明等设施是否完好。针对特长隧道,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实施24小时值守,深刻汲取猫狸岭隧道事故教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无法处置的,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桥梁安全监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三门湾大桥、台州湾大桥、乐清湾跨海大桥、椒江二桥等跨海、跨江大桥桥及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斜拉桥、悬索桥、吊杆拱桥、桁架拱桥)及三类桥以下桥梁日常巡查力度(每天不少于4次)。重点检查公路桥梁主体结构和护拦等设施的安全隐患,缆索体系桥梁的主缆、吊索、吊杆、上下锚头等关键构件安全情况,桥上和桥侧防撞设施安全性情况。对已经安装桥梁健康管理系统及监控的桥梁要实施24小时值班机制,未安装桥梁健康管理系统的跨海大桥及特大桥要采取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全天侯值守。
(四)加强高边坡、高挡墙等路段安全监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边坡、高挡墙、临水临崖等水毁易发重点路段全覆盖排查,对特殊边坡、危险边坡实时观测、监控;对于存在滑塌隐患的边坡,和灾毁修复路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警示工作,及时采取封闭部分车道和相应隔离措施,设立警示、诱导标志和隔离设施,做好现场临时交通组织,加强现场管理,落实专人维护和疏导通行。
(五)加强客运场站管理。要强化客车源头安检工作,督促辖区内二级以上客运站利用好配备的安检设备,加配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查验,确保行包100%过安检仪,对发现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可疑物品要及时处置,并报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二级以上客运站和有跨市以上班线运营的三级客运站实名制售票,督促客运站落实旅客身份信息实名核查,充分利用旅客身份信息实名核查系统,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身份信息查验、比对,做到旅客“人、票、证”三合一乘车。要加强客运站“三口一场一厅”(进出站口、安检口、检票口、停车场、售票厅)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把控工作,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人、物双检, 做到“三口一场一厅”监控全覆盖。
(六)加强长途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要对长途客运班线企业、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再排查,严格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对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排查车辆是否按规定运行,是否违规停靠上下客。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车辆途中监管,重点要加强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乘客安全带提醒,以及凌晨2-5时落地休息及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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