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以打击“10座以上租赁客车违规经营”和“站外组客”为重点的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客运车辆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运输氛围。
二、整治内容
(一)汽车租赁经营者违规行为
10座以上租赁客运车辆,擅自或变相从事包车客运等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二)旅游包车违法违规行为
1. 旅游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
2. 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
3. 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4. 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
5. 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三)客运班车违法违规行为
1. 站外揽客;
2. 擅自变更营运线路;
3. 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4. 强行招揽旅客;
5. 运输途中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
三、时间安排
(一)排摸部署阶段(7月10日前)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开展源头排摸调查,梳理出需重点整治的拥有10座以上租赁车辆的经营者、10座以上租赁车辆和站外组客点等,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其中,要突出路面查处与源头管控、稽查部门与业务部门的结合,细化措施、严密部署,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10日至8月31日)
各县(市、区)按照整治方案,突出整治重点,有序推进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严查严处各类道路客运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回顾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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