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4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和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基本要求,是建设交通强国的基础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化落实,巩固“两客一危”专项整治成果,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加快构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降低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为推动台州高质量发展、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健全,行业安全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整体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示范区相适应,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安全生产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到2035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交通强国示范区相适应,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低位运行,较大以上事故得到坚决遏制。
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稳定的基础,是头号的民生。交通运输各部门、单位和行业企业,要切实强化对安全发展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立足全行业各领域,完善体制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转有效的责任体系,为全行业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属地管理为主与行业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晰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
1、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担负起本辖区内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行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公路、运管、工程管理等机构,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经营许可、审批、培训、考试、发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行业企业及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监管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头;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要与所有权属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基层单位要与全体员工,特别是与客运、危险品运输驾驶人员、特种作业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4、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把好运输业户的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审核道路运输企业或业户、营运车辆资质。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资格证制度,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特种设备操作等重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监管行为的“台账”建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安全监管责任,遵循“痕迹化”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监管行为、绩效考核等,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档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规可依、有迹可寻、有案可查。
(二)进一步落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从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入手,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观念。强化“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彻底摒弃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生命的思想观念,切实改变“以包代管”、“以保代管”、靠挂经营等忽视安全的经营管理方式,真正把安全生产理念贯彻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意识的普及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最有效途径和方法,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委托安全考评机构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标准化考核,全面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投入保障和奖优罚劣等自我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投入、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企业所有活动的内业资料“台账”管理档案,做到完整清晰、随时可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奖惩约束机制。
4、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对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特别是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建立班组日排查、车间(分公司)周排查、总部月排查制度,实现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的全过程控制。要根据排查结果,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方案,及时治理。聘请专家对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经必要程序审查确认。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搞好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结合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围绕生产自动化控制目标来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要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修,及时整改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6、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设备设施改造、隐患整改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形成稳定的资金渠道。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保证全部用于安全管理信息化、职工教育培训、安全监管装备配备等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虚列或挪用,并建立经费提取和使用台账。
7、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强化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常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把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让职工全部掌握,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制度,特别是加强“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建立新工人上岗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自救能力。同时要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创造安全环境、引领安全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明晰安全基本准则、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充分发挥导向、激励和规范作用,打造安全文明的作业环境。通过不断丰富活动方式,拓展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证安全的浓厚氛围,建立独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
(三)严格落实履职监督考核
1、强化工作督办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直属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完善机制,确保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属于制度、程序、方式等不完善导致工作不落实的,要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对属于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出现安全隐患的,要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闭环管理;对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处理、立即纠正;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并落实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名单管理等跟踪督办制度,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推动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加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将履行安全责任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的重要指标,与评优、评先、晋升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奖惩和目标责任制,实行“单独考核、单项表彰与奖励”。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0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