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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 ZJJC02-2019-001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台发改价格〔2019〕220号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改局,市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加强和完善天然气配气环节价格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根据《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价格。配气价格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核定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配气价格为0.67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自行下浮。
二、销售价格
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其中购气价格包括省级门站价格和市区管道运输价格。
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和市区管道运输价格基础上加价每立方米0.60元以内。
三、建立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一)联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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