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分中心,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通缴通取” 等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改革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部分业务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
为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除已在网上可以办结的缴存业务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两项单位缴存业务既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业务平台直接办理。单位首次在网上办理登记开户时所选择的公积金中心(下称“中心”)负责对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单位,并指导单位完成托收签约、个人开户、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等相关业务办理。单位登记开户时所选的中心应负责对登记开户单位进行业务宣传和政策指导。
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人网上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3日内,持单位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或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受托银行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签约业务。受托银行将已签订的《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第三联交中心留存。
二、增加住房公积金归集通缴业务
缴存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自行在全市各中心办事大厅(含延伸网点)中选择一个办理除补缴核定、内部转移及职工个人账户冻结(解冻)之外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类业务,具体包括:单位委托收款签约(终止)、单位缓缴、单位销户、单位信息修改、单位汇缴核定、单位缴至年月修改、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个人基数变更等。自行选择的中心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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