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生产物资的物流运输保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保通保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28号)和《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台防指〔2020〕21号)要求,现就加快做好货运物流企业复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货运物流企业尽快复工。货运物流企业承担着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生产物资运输的特殊任务,是保障城市运行、企业生产必需和群众生活必需的重要行业。各地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市局梳理的货运物流重点企业名单(附件),履行好属地和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帮助制定“一企一方案”,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并向社会公布。
二、指导企业员工及时返工返岗。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按照浙江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和市防指《关于做好全市复工企业用工管理的通知》(台防指办〔2020〕26号)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企业复工生产前必须详细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建立返岗人员“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实行实名登记,身份证和工作证信息一致,纳入大数据管理平台管控。协调落实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对短期内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无须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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