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我市用电报装便利化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用电报装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浙能源〔2019〕21 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关于进一步提升公用事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台跑改办发〔2019〕4 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信息化系统应用推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广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0(工程建设审批系统2.0,以下简称投资审批平台)中的用电报装项目联审模块的应用,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确保在企业投资项目完成立项后,将投资项目信息实时提供给供电企业。供电企业建立企业用电项目储备库,提前启动配套电网建设,提前对接企业开展用电报装服务。
二、进一步落实用电报装“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供电企业负责全面落实高压客户用电申请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装表接电”4 个环节,对于竣工检验合格的、具备不停电接入条件的立即安排装表接电,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装表接电”3 个环节。低压客户用电申请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进一步简化用电报装受理材料,申请材料减少为“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用电地址权属证明”2 项。严格执行材料“四免”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免提供;凡在办理其他涉电业务时已经提交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免提供;凡联办部门推送的材料,免提供;凡与政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可获取的材料,免提供,凭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实现“一证通办”。10(20)千伏园区高压客户,除临时用电项目外,延伸投资界面到客户红线。落实分类提高低压接入容量和低压客户用电报装“零成本”等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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