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19年12月武汉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近日,我市部分地区陆续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坚决做好我市防控工作,切实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当前正值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局属单位要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本着“严密防控武汉疫情、稳慎防范外围蔓延、确保春运安全畅通”的工作思路,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抓好防控具体工作,业务领导结合业务抓好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采取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病例输入和疫情大面积扩散、聚集性爆发。
二、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公路部门要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服务区商业、餐饮等区域污染物的消毒处理。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开通应急防疫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运输部门要做好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药械、特别是标本的运输工作,确保运力到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码头、客运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红外线自动体温测量或手动检测等检疫、查验工作,加强病例排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我市各地到武汉和武汉到我市的长途客车要从阻断传染途径、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角度,研究具体有力的管控措施。各客运场站要要增强司乘、站务、公路收费站点等交通运输企业一线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按要求配备药品、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落实到位。交通工程建设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春节后武汉返工人员的信息统计和防控工作。
三、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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