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案件)和行政强制案卷。
二、评查标准
1.《浙江省一般程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2.《浙江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3.《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6月15日前)
各单位对照评查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评,选取质量优秀的案卷。
市本级各相关单位在完成自查后,形成评查报告,评查报告内容包括:评查的案卷数、优秀案卷数、不合格的案卷数、发现问题数。并分别推荐本级优秀行政处罚案卷2个和行政强制案卷1个。推荐案卷要求报送案卷复印件、每个案卷的《2020年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案卷评查表》(附件1、2)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推荐汇总表》(附件3)。评查报告及案卷推荐相关材料报市局法规处。
(二)县级评查(6月21日前)
由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对辖区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开展评查,评查案卷总数不低于100卷,其中,行政处罚类案卷不低于90卷,行政强制类案卷不低于1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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