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台州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办法》(台建〔2019〕144号)等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履约评价
(一)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履约评价
1.评价项目:对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合同金额100万以上均需进行合同履约评价。截至2020年4月30日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均需进行每年一次的“在建评价”,上一年度内(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下同)已完成竣工验收(或竣工初验)的工程项目需在验收后一个月内进行“竣工评价”。
2.操作说明:登陆“台州造价网http://www.tzzj.cn/”→网上办事→合同履约评价系统→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系统。在“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系统(下称系统)”内完成“在建评价”、“竣工评价”对应的“发包人填写”、“承包人填写”(详见附件4)的评价打分,发包人可以将盖章的纸质评价表交承包人一并上传,或自行上传;并把上传系统的互评评价资料电子版(含附件3、附件4)发送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联系方法详附件6)。
(二)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工程合同履约评价
1.评价项目:截至2020年4月30日,未完工验收及上一年度内完工验收未评价的建筑装修装饰、幕墙工程项目(仅指台州范围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需进行履约评价。
2.操作说明:同上。
(三)监理合同履约评价
1.评价项目:在上一年度内竣工的受监工程,监理企业需进行合同履约评价(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或未竣工工程的监理合同评价不参加评价)。
2.操作说明:登陆“台州造价网http://www.tzzj.cn/”→网上办事→合同履约评价系统→监理合同履约评价系统(下称系统)。在系统中完成对应的“委托人填写”、“监理人填写”(详见附件5)的评价打分,委托人可以将盖章的纸质评价表交监理人一并上传,或自行上传,并把上传系统的互评评价资料电子版(含附件3、附件5)报送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联系方法详附件6)。
(四)所有合同履约评价内容系统录入时间截至日均为6月20日,逾期未录入评价内容的工程项目按未开展评价处理。由于特殊原因,个别工程无法完成履约评价的,可在系统内下载“合同履约评价免于扣分申请表”,填写情况说明,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评价截至日前在系统内提交。
(五)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符合文件要求需评价的工程项目汇总,将《工程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2)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邮箱:taizhouhetong@163.com)。项目汇总表上传评价系统,用于核查工程项目的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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