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台发改价格〔2020〕148号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发改局,台州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区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9号)和液化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情况,结合市区实际,现就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含原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最高销售价格从3.20元/立方米调整为2.95元/立方米。已接通省天然气管网的燃气公司,如继续使用LNG供气的,一律按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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