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台州湾新区投资审批和服务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浙江省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建设系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建政服发〔2021〕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标准统一、协同互信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以数字化改革深化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综合集成,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以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推进流程再造和审批结果电子化,着力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打造线下建设投资“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融合发展、本地异地同步的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模式,建立具有台州特色的“跨区域通办”工作体系,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不断巩固“全市通办”成果。全省建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涉及住建部门160项(见附件1),2021年底前实现省定民生事项100%“全市通办”,其他事项(除负面清单事项外)100%“全市通办”,并逐步减少负面清单事项。
(二)逐步扩大“全省通办”范围。根据省统一部署,2021年6月底前实现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高频事项“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事项100%“全省通办”,2022 年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乡镇(街道)全覆盖,2023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高质量“全省通办”。
(三)全面推进“跨省通办”落实。按照国办发〔2020〕35号文件确定的事项清单及时间要求,结合国家部委统一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跨省通办”事项按时落地应用。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深化点对点通办机制,2021年底前实现外来人员5000人以上、外出人员重点集中居住县级地区的“跨省通办”深度融合全覆盖。
三、业务模式及流程
(一)数字赋能,全程网办。
1.业务模式。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长三角“一网通办”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和外地政务服务网站及APP 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流程全环节网上办、掌上办。
2.业务流程。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如申请人到异地窗口则应进行申报引导);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的,可邮寄到管辖地通办窗口。审核办理:管辖地通办窗口打印材料或线上流转给相关审批业务单位进行审核办理。结果送达:管辖地通过邮寄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二)收办分离,代收代办。
1.业务模式。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收办分离,政务服务办事大厅通办窗口代为收件、流转,管辖地通办窗口进行审核、办理。
2.业务流程。申报登记: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办事大厅通办 窗口进行申报登记;选择邮寄或现场取件。窗口受理:通办窗口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准确无误的,进行代收代办,扫描材料并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材料信息发送到管辖地窗口;需提交纸质材料或核验原件的,可邮寄到管辖地通办窗口。审核办理:管辖地通办窗口打印材料或线上流转给相关审批业务单位进行审核办理。结果送达:管辖地通过邮寄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三)高效协同,多地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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