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式方法,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行“轮值站长”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实施“轮值站长”制度,通过自愿报名、民主推选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到岗履职,不断激发基层退役军人工作创造力,焕发基层退役军人工作“新活力”。
(一)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尝试。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内涵和外延,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在新时代推进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累有效基层经验。
(二)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解决基层工作堵点和难点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轮值站长”制度,让更多人员从“旁观者”变成“建设者”,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到基层退役军人事务中,将原来的“单兵作战”拓展为“团队作业”,努力解决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紧缺、精力不足、思路受限、资源短缺等堵点和难点问题,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
(三)把“轮值站长”制度作为增强退役军人战斗力和向心力的重要舞台。通过推动更多退役军人走上“轮值站长”的岗位履行职责,为退役军人搭建展示风采和提高能力的良好平台。同时,通过在“轮值站长”岗位上历练,带动更多退役军人主动换位思考,增进互信了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增加退役军人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有力保障。
二、具体做法
(一)“轮值站长”选任范围和标准
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的选任坚持“本乡本土、开门招贤”,原则上在本地长期生产生活的村(居)民,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推选为“轮值站长”。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以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或者有过退役军人工作经验的村(居)民优先。担任“轮值站长”应具备“五个有”的标准:
1.有政治素养。“轮值站长”应当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锤炼品格、陶冶情操,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
2.有工作能力。“轮值站长”应当具备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能力,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能够发挥个人经验特长,积极调动资源为本地退役军人主动解难题、消矛盾,指方向、促成长,当好退役军人的“贴心人”和“领头雁”。
3.有履职时间。退役军人工作点多面广,事务繁杂,“轮值站长”要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来履行职责,在轮值期间能够坚守岗位“不缺位”,上传下达“不断档”,不做“甩手掌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有奉献精神。“轮值站长”需要严守公益性原则,不从退役军人服务站中领取报酬,不借助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台和“轮值站长”身份谋取私利,在无偿奉献中体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5.有真诚意愿。“轮值站长”要坚持自愿原则,把“真正想做、做就做好”作为最基本要求,不搞“作秀式”轮值,用真心真情建好退役军人之家。
(二)“轮值站长”的选任流程
1.组织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后,进行宣传发动,公布“轮值站长”原则要求,明确程序,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特别是要动员鼓励辖区退役军人参加。
2.民主推选。所有参加推选的人员均须填写台州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申请(推荐)表》。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采取以自愿报名为主,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自己荐”和“群众选”产生初步人选名单。
3.集体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广泛征询意见后讨论确定。乡镇(街道)“轮值站长”要报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定;村(社区)“轮值站长”由村(居)两委会成员会议和监委会共同商议确定。“轮值站长”名单分别报上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备案。
4.到岗履职。备案后,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可以正式到岗履职。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轮值站长”可每年推选一次,每次推选10人左右,每人轮值时间不少于一周,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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