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船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规范船舶运输货物管理,我局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运输特别种类货物的国内航行船舶应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2月1日起,从事钢材运输的500总吨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含江海联运船舶)需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钢材运输部分)》(以下简称《手册》)。船舶在装载货物时,应取得货物资料,并参照《手册》的要求,妥善实施货物的积载和系固方案。从事其它货物运输的船舶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生效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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