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统一编号: | ZJJC58-2020-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台卫发〔2020〕29号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处室、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的规定和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20〕3号)的要求,我委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公布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附件1),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1 | 关于进一步规范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的若干要求 | 台人口计生委 〔2013〕30号 |
2 | 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 | 台卫发〔2013〕36号 |
3 | 关于印发《台州市民办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台卫发〔2014〕2号 |
4 | 关于加强全市护理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 台卫发〔2014〕20号 |
5 | 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台卫发〔2014〕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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