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统一编号: | ZJJC63-2020-000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黄岩、路桥分局,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高质量推进台州未来社区建设,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努力营造新时代高品质生活环境,经研究,现将市区未来社区规划管理(建筑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市区列入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项目(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其规划单元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原则。未来社区的建筑、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严格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执行。
(二)关于公共共享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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