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07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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