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正文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朗读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各区财政局、治水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管理,现将《台州市市级“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台州市市级“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五水共治”工作中的保障性作用,全面推进治水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2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五水共治”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台州市区范围内治污水、排涝水、防洪水、保供水、抓节水等方面的财政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到期后,市“五水共治”办应对三年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市财政局视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专项资金或相关支持政策保留、调整或取消。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专项资金管理仍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专项资金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目标清晰、重点突出、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视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市“五水共治”办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指导督促、监督检查资金任务落地落实和绩效评价等。各区财政部门、“五水共治”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规定全面负责目标任务落实、具体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明确资金项目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和程序流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确保项目资金管理有章可循。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法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治污水项目,包括“污水零直排”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改造及运维养护、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及提标改造、中水回用管网建设改造等项目;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提标改造项目;农业面源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保洁、生态修复等整治项目;美丽河湖创建项目;重点监测断面水质改善提升相关项目;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等项目。

(二)排涝水项目,包括河道(湖库)疏浚、河道(湖库)拓宽、连通等提高行洪能力、积水点改造、雨水收集系统建设改造及运维养护等项目。

(三)防洪水项目,包括水利扩排、开源、固堤、强库等项目。

(四)保供水项目,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城乡供水工程、农村饮水提升工程及水源开发建设等项目。

(五)抓节水项目,包括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节水器具改造等项目。

(六)治水体系和治水能力建设项目,包括治水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方案规划编制等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七)其他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补助的项目。

第七条分配方法:

专项资金原则上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采取因素法分配和项目法分配管理,并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一)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因素法分配考虑的因素分为客观因素、绩效因素和其他因素等三类。

1.客观因素。主要包括项目的重要性,综合考虑各区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等因素,当年重点工作或涉及资金补助工作项目推进情况,创新示范性,当地资金配套落实情况,对各区重点项目按照省、市治水中心工作方向进行分配。

2.绩效因素。主要包括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具体项目报备和实施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等支付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单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子因素。同时考虑当年补助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

3.其他因素。主要包括承办上级交办相关工作任务等子因素。

(二)采用项目法进行分配,根据当年度省、市两级布置的重点工作需要,经过专家组评审等方式确定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八条资金管理

(一)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由市“五水共治”办根据“大专项+任务清单”的要求,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后,会同市“五水共治”办报市政府审批。

市级资金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各区应按照下达的资金额度、绩效目标、任务清单、实施要求和相关扶持政策意见等规定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及时分解安排、细化实化资金任务,明确具体绩效目标,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支持对象、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抓好政策执行落实、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组织实施。

(二)采用项目法分配的资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7992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