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73号),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财富。我市有9.06万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4.28%,占全省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的21.2%;有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族自治县,7个少数民族乡(镇),208个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行政村。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日益繁荣,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初具规模。但是,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还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特殊重要性和历史紧迫性,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建设绿谷文化和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二、明确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为增强“瓯江文化”的影响力,打造“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弘扬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生产更多更好适应各族群众需求的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在继承中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
(三)目标任务。按照“做大文化事业、做强文化产业、做精文化作品、做优文化队伍”的要求,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更加全面发展,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文艺创作活动更加迸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到2020年,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进一步丰富,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着力提升畲族文化,建设民族文化队伍,创作民族文化精品,丰富民族文化生活,培育民族文化产业,把景宁畲族自治县建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畲族文化发展基地。
三、落实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的建设。建设好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文化中心”。各民族乡(镇)要建设集图书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标准化综合性文化站,各民族村要建文化体育活动点。各民族乡(镇)文化站、人口聚集的民族村要建立图书流通点。大力推进数字文化下乡,加强公共文化产品提供和服务,形成县、乡、村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着力解决偏僻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扩大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广播电视覆盖面,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力争有农户20户以上的少数民族自然村优先全部通广播电视,确保少数民族聚居区广播电视长期通、安全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lishuishi/2021/0603/246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