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餐饮业既是民生产业,也是服务业中发展潜力巨大的重要行业。加快餐饮业发展,对于拉动消费、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旅游等相关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浙菜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见》(浙政发〔2012〕8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3〕109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绿色崛起、科学跨越”的战略总要求,推动“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建设。以“弘扬食养文化、提升丽水菜系、打造美食之都”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创新发展”的原则,把加快餐饮业发展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和食品加工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丽水餐饮业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产业化,把丽水建设成为浙西南“美食之都”,促进丽水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市餐饮业保持年均15%的增长速度,餐饮业营业额超1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12%;重点培育市级10强餐饮企业,规划建设11个特色餐饮街区、3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200个标准化早餐网点;创建丽水地方传统名宴、养生菜谱、小吃菜谱,提升丽水菜系,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以食养文化为基础、以山珍风味为特色、以名菜名店名小吃为代表、以特色餐饮街区为支撑的浙西南“美食之都”。
二、工作重点
(三)加强餐饮网点规划。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特色突出的要求,结合城乡历史文化景观、民俗文化景观、农业生态景观,做好丽水市餐饮业发展布局规划。中心城市要着力建设商务餐饮、休闲餐饮和社区餐饮;在流动人口集聚区要建设美食街和夜市,在居民社区要设置方便消费、老少皆宜的大众化餐饮网点;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设置网点,规范发展农家乐餐饮。
(四)加快培育餐饮品牌。
1.打造“丽水美食节”。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力争把“丽水美食节”培育成为丽水市重点会展。通过行业展览、技能比赛、美食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名店、名厨、名吃、名点和餐饮业优秀企业家、服务员等各类评比活动,促进企业之间、厨师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引导和激励整个餐饮业的良性发展。
2.提升丽水菜系品牌。设立丽水名菜(名菜、名点、名宴)认定委员会,组织编写“丽水名菜”标准,评选认定“丽水名菜”,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丽水地域特色、饮食风俗和文化、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丽水名菜。对制作名菜的厨师、企业授予牌匾和证书,并落实奖励政策。
3.加强丽水菜系研究。鼓励餐饮企业、行业协会成立丽水菜系研究机构,总结丽水菜系文化内涵,提炼丽水菜系特色,收集整理地方名菜名宴,发掘乡村民间饮食文化和人文内涵,组织编写《丽水地方名宴》、《丽水养生菜谱》、《丽水名小吃》,提高丽水菜系品位。
4.支持餐饮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抓好餐饮行业标准化建设,开展食养产业标准制定,引导和鼓励餐饮企业创建“浙江服务名牌”、“丽水服务名牌”,鼓励和支持餐饮企业做大做强。
(五)培育餐饮龙头企业。
推动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餐饮集团。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网络营销、电子点菜等现代经营方式,鼓励企业与国内知名餐饮品牌联合,加快发展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促进传统餐饮企业升级改造。建立丽水市餐饮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及政策奖励机制,重点支持10家以本地特色菜为主的餐饮龙头企业。
(六)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
1.加快推进“早餐示范工程”。要把早餐工程作为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规范运作、百姓共享”的原则,贯彻“以店为主、以车为辅,长效管理、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进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提高早餐加工配送能力,加快早餐网点建设,逐步建立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覆盖居民社区的早餐供应体系。
2.积极发展大众化餐饮。促进早餐、快餐、特色小吃、社区餐饮、团体供膳、食街排档、农家乐等经营业态发展。鼓励连锁快餐企业进入社区,发展营养、卫生、美味、经济的中式快餐和风味小吃。引导餐饮企业面向社会开展配送服务,大力发展家庭送餐服务,开展居民电话点餐、网上订餐等服务。
(七)抓好餐饮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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