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争取用3年时间,推进工业企业整合重组、整治转型,努力实现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以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的精神,根据省转升办、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整治提升“低小散”块状行业深化“腾笼换鸟”的意见》(浙转升办〔2014〕3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决策部署,以加快块状行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原则,完善落实依法治理、市场倒逼和政策引导机制,全面整治淘汰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全面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把整治提升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更好地结合起来,推动块状行业集聚集约、依法规范和提质增效升级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一)重点区域。低端落后产能和“三合一”企业(作坊)集中,易引发生产安全、环境污染、节能降耗等突出问题的区域,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乡镇(村)工业区块、加工点。
(二)重点对象。重点整治产业政策明确需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产能和达不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以及其它违法建设和生产的“低小散”企业(作坊)。
(三)整治目标。每年重点整治和淘汰各类低端落后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以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目标,块状行业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显著优化,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地要对照整治提升重点,组织经信、环保、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建设、国土等部门,对本区域“低小散”块状行业开展拉网式调查排摸,深挖“低小散”块状行业存在的问题、风险点,全面掌握“低小散”企业(作坊)数量、区域分布、工艺装备、从业人员结构和数量等情况。
(二)制定整治方案。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和转型升级要求,综合考虑生产规模、产业层次、装备水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违法生产等因素,制定行业整治提升标准,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提升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政策措施。
(三)大力改造提升。各地要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法律法规的企业(作坊)依法实施限期整改。加大以“机器换人”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力度,推广使用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用先进工艺优化生产流程,用先进装备替代低端劳动力,实施清洁生产,转变传统制造方式。鼓励企业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开发,积极应用网络技术、芯片技术、嵌入式软件技术开发智能化新产品,通过两化深度融合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强化现场作业规范,建立落实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台账系统。
(四)加快整合入园。各地要着力推动块状行业的产业链优化和价值链提升,积极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品牌合作和虚拟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行业知名企业,促进专业化配套的中小企业健康成长,优化完善分工协作体系。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提升和易地改造,加快建设一批绿色安全制造示范基地。充分利用“三改一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的土地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厂房和集中创业基地,引导小微企业(作坊)集中集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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