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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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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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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金东农林〔2010〕41号
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要求,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2010年创建“平安林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金东”总目标和“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动员全区各涉林单位和组织广泛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促进生态林业发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占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林区治安形势良好,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不发生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
(三)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每10万公顷20次以内,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死亡事故。
(四)林区社会稳定,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满意。涉林信访回复率达95%以上,山林纠纷调处率在95%以上,严防发生进京、赴省市涉林信访,严防发生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
(五)有效遏制林业生物灾害扩散蔓延。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科学防治水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占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协助联动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到人员、报酬、制度、责任四落实。
(二)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防止涉林群体性事件和涉林越级信访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森林消防工作。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普及森林消防知识,落实对痴呆傻人员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森林消防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
(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加大检疫执法和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松材线虫病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重点治理为突破口,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全力抓好森林生物灾害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有效控制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国土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平安金东”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各涉林单位和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平安林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并将其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区农林局成立“平安林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森林公安分局、资源站、森防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森林公安分局负责。
(二)统筹兼顾,落实责任。
各创建单位要强化创建意识,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纳入“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创建计划,明确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局各职能科、室、站,要加强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林农既是平安林区的受益者,更是创建活动的参与者,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组织广大林农积极投身于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形成“平安林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严格考核。
“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要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不讲实效的形式主义。要将“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严格考核,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金东区“平安林区”考核标准(试行)
金华市金东区农林局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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