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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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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0-06-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
各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组织,落实责任
组 长:张卫平
副组长:何志义、胡金龙、汪丹
组 员:俞晓庚、熊德华、阮金明、王哲胜、胡志平、朱献和、夏贤贵、方红卫、赵建峰、葛勇军、叶赞军、钱东红、宋绍生
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和职能范围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真正把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抓出成效。
二、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事业的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切实把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来抓,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是一项形象工程、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各行政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创建活动中,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能,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尤其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各办事处、行政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将辖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平安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加强力量,健全制度,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形成有力的保障。要充分发挥村两委、护村队、老年、团、妇等各线作用,会同学校(幼儿园)、派出所、医院、交警、城建、工商等部门抓好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村精神病患者由各行政村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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