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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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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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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金东区多湖街道村(居)基础设施长效管理考 核 办 法
金多办[2012]27号
金东区多湖街道村(居)基础设施长效管理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我街道“村庄整治”工程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农村基础设施的功能作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和《金华市区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是指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排污管网、污水处理池、公厕、文体设施、公共路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 以政府倡导、分村(居)负责、村(居)为主体为原则,通过政府推动,街道、村(居)、户三级联动,规范运行,建立一套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第四条 街道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办公室是多湖街道综合协调部门,街道各相关所、办公室对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业务进行指导,街道、村(居)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实施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实施范围。全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路灯、文体设施、排污管网、污水处理池等项目已实施的村(居)。
第六条 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环境卫生管理。
1、村庄卫生保洁。以村(居)为单位做好村(居)内道路及公共区域(含水域、绿化带、垃圾房等)的清扫及保洁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大力推行农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明确村(居)范围内学校、个体工商户、市场、企业、住户等的保洁责任,对其办学、生产经营场所及住所周围从临街建筑物外墙到路缘范围内包绿化美化、包卫生保洁、包无乱搭乱放。
2、村庄连接带卫生连片保洁。以村(居)为单位做好村庄之间沿路、沿河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道路、河道两侧可见范围内无垃圾。已经列入公路及河道管理部门管理的区域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内。
3、垃圾收集清运。农户生活垃圾投放至规定收集点,村(居)保洁人员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房,有条件的村可以委托环卫处统一清运,其它由街道负责运至中转站(实行分散处理的村根据实际另行确定)。建筑垃圾在确保无害情况下由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运至指定堆放点。
4、垃圾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应大力推行减量化处理办法,减少垃圾出运量。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采取集中处理方式,就近运至垃圾填埋场、焚烧厂作无害化处理,各村(居)不得擅自填埋或焚烧(建有经环保评估通过的焚烧设备除外)。工业垃圾处理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 绿化养护。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中耕除草、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三)公共设施维护。
1、公共路灯维护。确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
排污管网维护:主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每年至少清淤1次)。
污水处理池维护:主要做好污水处理池井盖日常检查及破损更换,进水井定期检查和清掏,处理池每年一次清渣。其中,处理池定期清渣由区农办,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
3、公厕的管理维护。公厕全年开放使用,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及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4、文体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良好,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有锈蚀、破损及时修复。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街道成立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根顺,副组长方伟、贾彩虹、张建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贾彩虹,盛春生、章淑剑、王文华、刘生朝、方永为成员。街道长效管理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服务。各村(居)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做好辖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
第八条 建立分级考核机制。街道对每个村(居)每个星期检查考核一次;每次按得分情况张榜公布,年终按月考核积分最终得分发放资金。村(居)每天对管护队伍检查一次。建立考核台账,考核结果与长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及管护队伍报酬支付相挂钩。
第四章 资金补助和管理
第九条 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实行“区以奖代补、街道配套,村(居)、户“适当缴纳”的办法筹集。
第十条 街道财政每年根据区以奖代补资金额度安排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街道根据区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相应配套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卫生保洁、污水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项目的人员报酬和垃圾清运支出。
第十一条 街道以奖代补资金每年12月核拨一次。
第十二条 补助标准。
对村(居)的奖励:以村(居)为单位补助,额度以村(居)实有在册人口数按以下标准奖励:
1、村庄卫生保洁:优秀村(居)14元/人,良好村(居)10元/人,合格村(居)8元/人,不合格村(居)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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