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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取证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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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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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取证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2-12 16:32 信息来源: 金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区安委办〔2012〕2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取证培训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金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鞋塘办事处: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是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一项长期有效的工作。为此,区安监局将在今年9月底至10月份举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在金东辖区范围内成立1年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除危化、矿山、烟花爆竹外),且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培训、未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或安全合格证书已超出三年未复训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原则在9月下旬、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各镇乡(街道)、区有关部门上报的情况,另行通知。安全培训时间按规定32个学时(定三天)。
三、培训方式及收费
培训由金华市职安技能培训中心授课,地址:金华市后城里街429号(金华市广福医院对面),电话82286586。培训费结合金东区状况,每人收取培训费360元(市物价局核定550元/人)。
四、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2、安全管理基本知识,事故致因理论;
3、事故防范、报告及应急处理等知识。
五、培训考核、发证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证书在本市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适用。
六、有关要求
1、为使培训班能够更好、更有效的安排,请各镇乡(街道)、区有关部门、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金东经济开发区、鞋塘办事处对辖属生产经营单位将要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并在9月15日前报区安委办(报名汇总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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