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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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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2-12-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多湖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金多办[2011]19号
多湖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切实消除出租房屋火灾隐患,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使现有出租房屋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多湖街道范围内居住3人以上的出租房屋。重点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出租房屋连片区域。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标准,全面排查。各村(居)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依据《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及《金东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评估标准》(详见附件),依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对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逐户填写出租房消防安全情况排查表、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出租房依据《金东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等级分类标准》分类定档(三类九档),按照“一房一档”原则,评估消防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健全档案,作为政府指导整治和兑现相应政策的依据。
(二)分类整改,标识管理。在入户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出租房的建筑耐火等级、功能区分隔、电气线路敷设、疏散通道、“四小件”配置情况,按照《金东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评估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等级评估和“红、黄、绿”三级标识制度,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为红牌,60分至85分为黄牌,85分以上为绿牌。消防安全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出租房,限期3个月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的,列入红色标识管理;属黄牌类的出租房,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的,将降格为红牌类,列入红色标识管理。对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出租房,要及时开展复查验收,验收达标合格的,列入绿色标识管理。同时,将居住出租房屋有关消防安全要求纳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常监管内容,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时,应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核查范围,对于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列入红牌的出租房,禁止出租、承租;存在一般火灾隐患列入黄牌的出租房,应审慎办理,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列入绿牌的出租房,依法依规办理登记。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所)将建立完善出租房信息数据库,随时更新,逐步实现出租房信息互联网查询,方便绿牌类出租房出租和流动人口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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