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31503998F/-05399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3-06-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农村黄牌警示型党员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理实施意见
金多委[2013]20号
关于开展农村黄牌警示型党员教育转化
和组织处理实施意见
各村(居):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健全党员正常退出机制,确保管理规范、出口通畅,才能保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1988]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的有关规定和今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五星管理制度的意见》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实施党员五星管理制度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基本依据,结合我街道农村实际,积极妥善地开展黄牌警示型党员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理工作,保持党内纯洁性,激励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先进性意识,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界定标准
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党员,给予黄牌警示,接受党性教育:
1、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立场不坚定,对党的重要思想理论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公开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甚至传播政治谣言,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与上级党委、本级党组织保持一致,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妨碍党组织各种会议正常进行,阻挠、抵制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3、违反规划、土地、环境、绿化、城市执法等相关规定,违章建房、乱搭乱建、乱采乱挖。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