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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孝镇府〔2013〕47号
- 发布日期:
2013-06-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在全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暨消防、生产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办、中心、指挥部、办事处、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从源头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关于印发《金东区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区安办【2013】17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镇政府决定六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消防、生产安全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宗旨,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企业主、就业人员对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安全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面推动我镇的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员工的“四新培训”、安全教育、设备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台帐等方面,查找安全管理基础建设情况。危化、规模以上企业要设立安全机构,配足安全员,一般企业要有专(兼)职安全监管员。
(二)镇、处、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处、行政村要担负起监管职责,各网格责任人要担负起监管责任,合力形成镇、处、村、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创造良好的生产安全环境。
(三)本次消防、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各办事处、网格监管责任人、行政村对所属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横到边、纵到底”的检查。并做到边检查、边发现、边整改、边提高,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我镇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与重点
检查镇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建筑工地、农林水、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交通盲点等。
重点是“多合一”场所、消防重点单位,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与储存、易燃易爆区域、建筑工地、新办(迁入)我镇域内的租赁企业及群居出租房。
四、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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